一、 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根据国家有关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及对学院教学产生的影响,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按严重程度,从高至低分为I级至Ⅲ级。
1 I级事件:是指学院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害,对学院的教学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自然灾害。
2 II级事件:是指对学院的人员和财产造成较大损害,对教学秩序产生严重影响的自然灾害。
3 Ⅲ级事件:是指对个体造成的损害,对学院教学秩序产生一定影响的自然灾害。
二、 快速应急处置工作程序

三、应急处置措施
1应急反应:
(1)预报后的应急反应
根据有关规定,在政府发布自然灾害预报后,学院宣布进入预备应急期。
学院的预备应急反应主要包括:
①根据当地政府统一部署,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并检查、落实预案的执行情况。
②按照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发布躲避通知,必要时组织避灾疏散;
③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灾情监测工作;
④开展生命线等工程的应急保护工作;
⑤做好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
⑥防止自然灾害谣传或误传,不信谣、不传谣,避免发生衍生灾害,保持社会安定。
(2)灾害发生后的应急反应
破坏性自然灾害发生后,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开展应急工作。并根据灾害等级,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①I级事件的应急反应
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组织、指挥学院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密切配合教育行政部门收集灾情数据,组织开展应急工作,并将灾情和应急情况及时逐级上报。
领导小组迅速召开紧急会议,通报灾情;应急处置工作组立即开始运作,协助上级救灾指挥机构领导、指挥和组织、协调教育系统的自然灾害应急工作。
②Ⅱ级事件的应急反应
Ⅱ级事件发生后领导小组负责学院自然灾害应急工作;根据灾情情况上报、争取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学院进行紧急支援。
自然灾害发生后,学院必须在当地政府救灾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全力以赴、妥善处置,同时,了解灾情情况,及时向上一级救灾指挥部报告灾情和工作情况。
③Ⅲ级事件发生后,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救援。及时向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灾情和救灾情况。
2 灾害发生应急措施的主要内容:
学院在属地救灾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首先做好学院抢险救灾及自救、互救工作,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以下工作:
(1)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
(2)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
协助、组织力量抢救伤员;按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爆发流行。
协助有关部门向学院提供所需药品、医疗器械,开展医疗救护工作。
(3)基础设施抢险与应急恢复
协助交通部门恢复被毁坏的公路和有关设施。
协助电信部门尽快恢复被破坏的通信设施,保障通信畅通。
协助电力主管部门恢复被破坏的电力设施和系统功能等,保证灾区供电供应。
(4)粮食食品物资供应
动用粮食等储备物资,协助有关部门调运食品物资,保障师生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5)灾民安置
协助民政部门调配救济物品,做好受灾师生的转移和安置工作。
(6)维护社会治安
协助、配合公安、武警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
(7)消防
协助消防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发生和火灾的扩大蔓延。
(8)次生及衍生灾害防御
协助有关部门对本系统易于发生次生灾害的地区和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及时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稳定师生情绪,防治衍生灾害的发生。
(9)灾害损失评估
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灾害损失评估。
(10)应急资金
做好应急资金供给和申报工作。
(11)接受外援
协助民政部门接受和安排国际社会提供的紧急救援。
(12)宣传报道
协助新闻部门按照规定及时向公众发布灾情等有关信息。
协助民政、外经贸、外交等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灾情,呼吁国际社会提供援助,提出急需救灾物资种类、数量、援助捐款总金额。
(13)涉外事务
按有关规定做好对口单位外国专家和外国救灾人员的接待工作。
四、善后与恢复
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从应急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及时开展补救工作,积极做好善后工作,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1做好事故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对在事故中死亡人员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和补偿,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对有各种保险的伤亡人员要帮助联系保险公司赔付。
2及时查明事故原因,严格信息发布制度,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稳定校园秩序,疏导师生情绪,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3全面检查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查安全管理漏洞,对安全隐患及时补救、防范,避免事故再次发生。
4总结经验教训。要引以为鉴,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对因玩忽职守、渎职而导致事故发生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5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工作。